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工伤鉴定是工伤待遇的必备前提,未进行鉴定通常情况下无法获得赔偿。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未进行工伤鉴定也可能获得赔偿。
一、存在强制性标准
劳动部《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对工伤进行认定,并填发《工伤认定书》。若企业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可自行申请,经办机构也应当在60日内受理认定。
二、无法主动鉴定
若职工因为特殊情况无法主动申请工伤鉴定,如受伤后昏迷不醒、失去意识,或严重受伤无法行动等,其家属或工作单位可以代替其申请工伤鉴定。如果职工的伤情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变化,导致无法进行鉴定,则应当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治疗医疗机构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鉴定申请。
三、用人单位拒不配合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配合工伤鉴定,职工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由该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配合鉴定。若用人单位仍然拒不配合,职工可通过诉讼方式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四、鉴定机构不作为
若鉴定机构未在法定时限内对工伤进行鉴定,职工可向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由该部门责令鉴定机构限期进行鉴定。若鉴定机构仍不作为,职工可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其履行鉴定职责。
温馨提示:
工伤鉴定是工伤待遇的保障,未进行鉴定通常情况下无法获得赔偿。如职工遭受工伤,应及时进行工伤鉴定,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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