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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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就可以来进行一个鉴定,主要还是因为现在,伤情比较严重的话,那么最基本的一个身体的特征都不能够得到稳定,就会有损于身体的健康,但也需要明白的是,如果说这样的一种时间拖的太长的话,那么对鉴定结果也会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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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何时能做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就可以来进行一个鉴定,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但并不是说所有损伤以后不需治疗了,也有例外情况)。即待基本治疗期满、或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治好的可能。一般损伤 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
根据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令第70号发布,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吉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谁出?
吉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相关的责任人员来进行一个出具,交通肇事中伤残鉴定费在起诉中提出的,谁提出谁预交,一般就是被害人提出,并预交。
鉴定后,如果构成伤残等级则由肇事一方出,如果没有则被害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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