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有人借钱不还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收债:
一、直接向对方索要欠款。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方不还款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起诉后,应注意收集对方欠款和未偿还欠款的证据。如果可以提供借据、贷款合同等证据材料。法院判决后,判决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第三,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催促对方还款。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支付令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是债权人。
2.案件必须是付款诉讼,即债务人必须履行一定的付款义务,;此外,监管程序只适用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支付资金和证券的案件。
3.债权人与债务人无其他债务纠纷。
4.要求支付的金额或证券已到期且确定金额,并说明了要求所依据的事实和依据。
5.付款令可以交付给债务人。
6.债权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7.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有债权文件。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