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根据中国法律,利息滚利息是不允许的。所谓利息滚利息,是指当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时,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会将未还本金和利息加在一起,形成新的本金,再计算利息。这样做会导致借款人负担更重的利息,影响其还款能力,进而陷入债务陷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归还借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归还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应当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可以看出,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归还借款,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或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但是,违约金并不等同于利息滚利息,违约金的计算是按照一定比例对未还本金进行计算的,而不是将未还本金和利息加在一起形成新的本金再计算利息。
因此,在中国法律中,利息滚利息是被明确禁止的,借款人不应被要求承担这种不合理的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