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高利贷”是一种非法借贷行为,在我国民法典中,有专门条款规定,应禁止高利贷,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要符合国家规定,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中对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以上的不予保护。
关于高利贷的法律规定
有关高利贷的规定如下:
(1)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超过该限度时,超出部分不受保护。
(2)贷方不能将利息计入本金以获取高额利润。听审发现,如果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当利息超过法定限额时,超过部分不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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