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外资企业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局投诉的,外资企业受我国法律制度的管辖,在我国境内经营就需要遵守我国法律制度,对于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会责令企业及时支付工资
何谓外资?
1.外商投资企业是“内资企业”对称。
2.一般是指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我国境内由外国投资者单独投资经营的企业。
3.外资企业是100%的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公司及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设立的分公司。
4.外国企业依法取得中国的法人资格,根据国际税收惯例,我国应当对其行使居民管辖权。
5.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单独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因此外资企业也要按照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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