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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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夫妻离婚孩子户口跟着妈妈离婚判谁,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子女的抚养费?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夫妻离婚孩子户口跟着妈妈离婚判谁
孩子户口跟着妈妈不一定就会判给妈妈,这是会结合孩子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谁成为监护人。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情形也可以作为法院判决抚养归归属的一个参考条件。
(三)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夫妻离婚孩子改民族怎么办理
1、填写《居民民族成份变更申请表》,并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区公安分局签署意见。
2、申请人书面申请,未成年子女由父母申请。
3、申请人籍贯所在地的乡、镇、村委会证明。
4、申请人原籍贯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宗教事务局准予变更民族成份的意见。
5、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民族成份的证明。
6、申请人参加工作的第一份履历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户口簿(复印地址页及父母、申请人页)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到分局户政科申请,由派出所核实后送分局审核后送市公安局审批。
我国民法典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民法典》规定,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
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
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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