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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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夫妻离婚时财产不分割房产算谁的,夫妻离婚共有房产的分割方式有哪些?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夫妻离婚时财产不分割房产算谁的
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房产就算谁的,不动产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是以登记为准的。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如何处理
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获得的一些收益的话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的财产进行投资所获取的物资利益。
这里的个人财产,即指夫妻婚前属于夫或妻的个人财产,也指婚后夫妻约定属于夫或妻的个人财产。
投资行为有可能发生在婚前,也有可能发生在婚后。
投资的行业也是多种多样的,即包括农、林、牧、副、渔,也包括工、商、学、医等。
在这里,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的收益,必须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实际取得的收益,而不包括预期收益。
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以,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做的处分夫妻财产的行为在没有取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是效力待定的行为,赠与钱财的合同不能当然有效。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1、《民法典》第1062条明确规定:
夫妻对共同所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3、《婚姻家庭案件审理指南》第3章第4条认为:
夫妻一方将共有财产赠与他人属于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因未经配偶同意,故处分行为无效,赠与人的配偶向人民法院主张返还的,应予支持。
注意,如果夫妻双方有就婚内财产处分做相应约定的,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另一方就可能不能在按照规定追回钱财了。
因为通过协议形式约定的财产,夫妻一方的权限受限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自然不能追回其赠与出去的东西。
离婚案件共同财产分割代理词怎么写
离婚案件共同财产分割代理词需要写清楚代理人的一些基本身份方面的情况,之后就是关于代理意见作出明确说明并签字。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
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
(1)实物分割。
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
(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拍卖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
(3)作价补偿。
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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