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农村房地产确认应注意:权利主体合格,申请房屋确认人必须是集体成员,必须是房屋所有人。有合格的身份证明,申请房屋确认人有正式、合法的身份证、户籍簿等。房屋所有权来源合格,房屋用地有规划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证书或房屋赠与、继承、转让、担保合同或批准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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