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律师函是律师代表委托人向他人发出的书面文件,通常是为了解决法律纠纷或者维护委托人的权益。在律师函中提出的问题或者要求,如果得到对方的积极回应或者采取了相应的行动,则律师函可以起到调解纠纷、维护权益的作用。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律师函并非法律文书,其效力受到一定的限制。首先,律师函并没有法律强制力,无法强制对方采取任何行动。其次,律师函中提出的问题或者要求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不合法或者不合理,则对方可以拒绝执行。此外,律师函中的陈述和事实需要真实、准确,如果存在虚假陈述或者故意误导他人的情况,则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律师代理的当事人委托律师向对方当事人发出的通知、函件、文书或者其他书面材料,应当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注明委托人名称、律师姓名、律师执业证号、律师事务所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该规定明确了律师函的发出要求,律师函必须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并注明相关信息,才能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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