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问题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未婚先孕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具体来说,未婚先孕的女性,应当在怀孕七个月内,到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部门申报并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标准是按照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计算,但是最高不超过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十倍。同时,未婚先孕的女性还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孕妇保健手册、身份证、户口簿等。
问题解析:社会抚养费的缴纳是为了弥补未婚先孕女性在计划生育政策下所产生的社会成本,同时也是对未婚先孕行为的一种惩罚性措施。未婚先孕的女性如果不按照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将会面临罚款和其他法律后果的处罚,严重的甚至可能被强制终止妊娠。此外,未婚先孕的女性在缴纳社会抚养费后,也可以享受到与已婚夫妇一样的计划生育服务,如孕期检查、分娩服务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二条、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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