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对于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标准具体为:经营者不得使用广告或者其他方式,对产品的质量、产品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保质期、产地等进行误导性虚假宣传和广告。经营者不得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不得明知或者应当知。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认定虚假宣传的条件是什么
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
1、主体判断上,双方是否存在市场竞争关系;
2、侵权方主观上是否存在恶意;
3、侵权方在宣传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虚假的成分;即使该种宣传的内容均是真是的,但是如“混同宣传” 是否足以误导公众,做出错误的判断;
4、“虚假宣传”及“误导宣传”的后果是否损害了消费者或竞争者的权益;是否足以增加侵权方的竞争优势,使其获得更多的市场交易机会,从而损害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进而符合法律规定的“违反了公认的商业道德,扰乱了正常的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罚款标准是什么?
对于一些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的经营者来说,我国的行政部门和工商部门会责令他们进行改正,并且是要没收他们因为价格欺诈而获得的一个违法利益,同时还需要处违法所得的5倍以下的罚款。
在经营过程中,如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按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规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广告法》第三十八条 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
《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遇到问题类似还有不清楚的或新的情况,建议您直接本站在线提问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智能匹配平台空闲律师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尽量说明大致情况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先在线咨询律师可谓是目前最好的选择。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