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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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的精神损害应该赔偿,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经营者不得侮辱或者诽谤消费者,对于侵犯了消费者的人身权利,造成了精神损害的,是需要根据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审查和鉴定后赔偿处理的。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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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的精神损害应不应该赔偿?
消费者的精神损害应该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经营者实施了上述禁止的行为,即是侵犯消费者的人格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停止侵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已做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规定。
新消法55条欺诈的认定及赔偿标准是什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欺诈行为具体可以包括:
(一)雇佣他人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一)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销售明知是失效、变质、受污染商品的;
(三)销售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的;
(四)采取短尺少秤等手段,变相提高商品价格的;
(五)采取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等欺骗性价格表示的等等。
(六)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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