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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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快递丢了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情况来进行赔偿,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快递途中丢失的由快递赔偿,但如果商家与快递约定由商家赔偿的,那么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赔偿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 1、如果快递丢了找谁赔偿?
- 2、 消法55条欺诈如何认定?
如果快递丢了找谁赔偿?
如果快递丢了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情况来进行赔偿,快递途中丢失的由快递赔偿,如果快递公司不能提交证据证明快递的丢失是因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就应该对货物的丢失承担赔偿责任。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根据《快递暂行条例》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第二十六条 快件无法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退回寄件人或者根据寄件人的要求进行处理;属于进出境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海关和检验检疫手续。
快件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属于信件,自确认无法退回之日起超过6个月无人认领的,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二)属于信件以外其他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登记,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处理;
(三)属于进境快件的,交由海关依法处理;其中有依法应当实施检疫的物品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处理。
消法55条欺诈如何认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欺诈行为具体可以包括:
(一)雇佣他人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一)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销售明知是失效、变质、受污染商品的;
(三)销售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的;
(四)采取短尺少秤等手段,变相提高商品价格的;
(五)采取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等欺骗性价格表示的等等。
(六)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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