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申报债权后能再起诉债务人,因为实际上根据我们国家《企业破产法》第58条当中明确的规定的,如果是对于已经申报债权的情况之下,债务人或者是债权人对于其财产债权有异议的情况之下,是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人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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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债权后能否再起诉债务人?
申报债权后能再起诉债务人,债权人申报债权后,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起诉,确认债权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五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的起诉条件是什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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