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1、住院伙食补助费。2、转外地治疗的交通、食宿费。3、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4、伤残津贴。五级至六级的伤残职工,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60%。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工伤赔偿里单位承担哪些
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待遇项目:
1、住院伙食补助费。
2、转外地治疗的交通、食宿费。
3、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
4、伤残津贴。五级至六级的伤残职工,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60%。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五级至六级的工伤职工,经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领取30个月至26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级相差4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伤残七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领取22个月至10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级相差4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要求执行工伤待遇行政诉状的内容有哪些
1、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文化程度。
2、执行工伤待遇的请求。原告向法院申请要求被告执行工伤赔偿,写明赔偿的具体金额。
3、事实与理由。写明造成工伤的原因,工伤鉴定的等级,判定赔偿的金额,赔偿的日期,赔偿的方式。
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认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第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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