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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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裁决生效了的救济途径是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撤销裁决,如果裁决适用的法律有错误,或者违反了法定的程序,裁决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等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相关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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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裁决生效了的救济途径是什么?
1、提起诉讼。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申请撤销裁决及法院的处理方式
可以申请撤裁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不予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有什么?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作出裁决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作为的。
7、涉外仲裁中,被申请执行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8、涉外仲裁中,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事项作出的裁决。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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