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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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离婚之后,孩子只会由其中一方抚养,另一方有探视权以及支付抚养费的义务,那么当另一方要行使探视权的时候,需要经过监护人的同意吗?对此,小编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关于本篇文章内容由小编搜集整理后发布,会对行使探视权要经过监护人的同意吗、探视孩子一个月可以探视几次以及什么情况下不能探视孩子这几个问题进行讲解,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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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探视权要经过监护人的同意吗
行使探视权不需要经过监护人同意,这是法定的权利。
监护人只是取得了监护权,但另一方对孩子的探望权是不会因此改变的,而且拥有监护权的一方还需要承担自己的协助义务,约定好探望的时间和方式,不能阻拦对方和孩子见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探视孩子一个月可以探视几次
探视孩子的话一般是一个月可以探视四次,当然也可以在四次以上,具体的次数法律并没有作出规定,但是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一个月探视两到四次,双方的当事人也可以选择协商解决,约定探视的时间、次数、方式等等,探视的次数就依照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什么情况下不能探视孩子
在下列条件下是不能探视孩子的:
1、患有严重精神病或尚未治愈的烈性传染性疾病的;
2、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子女的;
3、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要求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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