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1、公安机关必须出示县级以上的拘留证;
2、处罚执行拘留的人员不少于两人;
3、处罚执行拘留后,应立即将被拘留人送往看守所羁押,最迟不超过24小时;
4、除不能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外、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阻碍侦查的,应当在处罚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侦查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5、公安机关应当在处罚拘留后24小时内讯问被拘留人员。发现不应处罚拘留的,必须立即释放并出具释放证明;
6、公安机关在异地处罚拘留时,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应当配合。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第十七条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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