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分为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两种。
各地区要按照中国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的安置补偿办法,依法实施征收,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
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
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贴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贴和奖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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