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第一次申请身份证不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的公民,监护人应当代为申请居民身份证。
补办身份证可以异地申请,无需返回当地,当事人目前居住的城市属于开通异地补办身份证业务的十大省/城市之一的,可以在异地补办身份证。需要申请人到最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许可大厅申请,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
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
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