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传销犯了什么罪?
传销是刑法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其主观目的是非法牟利。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社会上的其他骗局:
1、乞讨骗局:有组织的不法分子控制一些身体有残疾人或少年儿童扮可怜像,以求路人施舍。
2、帮助骗局:在大街上、车站、码头,短途客车、火车上,有人告知你丢了钱物,当你弯腰去捡时,乘其不备,拿走你的东西。
3、婚姻骗局:施骗者一般以谈恋爱或介绍对象为由,在收到订金、彩礼等钱财后,便不见了。
4、明星骗局:某些不法经纪公司,摸准某方面有特长的少男少女成星的心理,通过众多的雇来的所谓的“星探”,跟被骗人签约,承诺让他们一夜成名、赚到大钱,并收取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的“保证金”或“违约金”
5、甩卖骗局:一般是在街边租来店面里,搞所谓的“清仓大甩卖”之类的活动,周期短,流动性强。很多人被“物美价廉”的物品吸引并购买它。
6、直销骗局:某些商品、基金被一些非法组织、团伙以直销的名义销售,多表现为成员要经过培训,发展下线,才有提成。
7、中奖骗局:通过手机短信、信函、电子邮件等告诉某某人在某抽奖活动中中了某某大奖,几万至几十万元不等,但需要缴纳几百至几千元不等的手续费用才能拿到奖金。
8、荣誉骗局:称你的作品被什么机构选中获得了几等奖,并被告知须缴纳几百至几千元不等的费用才能拿到证书。
9、灾祸骗局:诈骗分子以朋友的名义给一些人家人打电话称其出了祸事,在医院需要钱急救,一些父母老人担心自己的孩子,很容易上当把钱汇进骗子的口袋。
10、网络骗局:犯罪分子一般通过网络论坛、聊天等形式,以及被骗者“混熟”之后,骗取,盗取QQ号码、生日、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然后作为受害者向其他网民借钱,或与被骗人见面,直接欺骗钱、欺骗色彩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够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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