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1、非全日制职工需要申请工伤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确定是否构成工伤。构成工伤的,应当取得工伤保险理赔,由单位或者工伤保险赔偿。不构成工伤的,应当自行承担相关治疗费用。
2、根据《关于非全日制就业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支付工伤保险费。从事兼职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认定为残疾5-10级,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残疾待遇及相关费用可一次性结算。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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