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劳动鉴定是指对因工伤、职业病、残疾、劳动能力等原因导致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原职业的情况进行的评估和认定。对于经过劳动鉴定认定为劳动能力下降的劳动者,他们在找工作时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
首先,劳动鉴定结果可能会对劳动者的工作能力产生一定的限制,导致他们不能从事原有的工作或职业。因此,在找工作时,劳动者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和劳动鉴定结果,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或职业。
其次,劳动鉴定结果可能会影响劳动者的薪资待遇。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暂行规定》,劳动鉴定结果分为六级,其中一至三级被认定为劳动能力下降,四至六级被认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根据不同的劳动鉴定结果,劳动者的薪资待遇可能会有所不同。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残疾而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劳动鉴定结果不应该成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残疾而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能力鉴定暂行规定》 “被认定为一至三级劳动能力下降的劳动者,其工资待遇按照本单位同岗位或者同工种的劳动者的平均工资水平确定,但是不得低于本单位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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