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旷工罚款是一种常见的惩罚措施,但是它是否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患病或非因工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经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
可以看出,劳动法只规定了四种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旷工并不在其中。因此,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更不能采取罚款等方式惩罚旷工。
但是,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旷工的罚款制度,那么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进行惩罚。但是,罚款数额不得超过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20%。
总之,旷工罚款只有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才能实行,否则将违反劳动法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患病或非因工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经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但是违约金不得超过违约一方应当支付的经济赔偿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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