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劳动局春节有人上班吗?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根据中国法律,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应当放假,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上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劳动者应当放假。而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
但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春节期间需要保障的行业和岗位,应当安排必要的人员值班和工作。这些行业和岗位包括公安、交通、医疗、通信、水利、电力、气象等部门,以及燃气、市政、环卫等公共服务岗位。
因此,劳动局在春节期间也需要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人员值班和工作。但是,应该注意的是,劳动者在上班期间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劳动法律法规享受相应的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
总之,在春节期间,大部分劳动者应当放假,但是特定行业和岗位需要安排必要的人员值班和工作。劳动局也不例外,需要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人员值班和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劳动者应当放假。但是,需要连续工作的生产经营部门和其他必须有人员值班的单位除外,应当安排轮换值班或者补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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