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劳动监察大队是负责监督和管理劳动用工的部门,其职责包括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用工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在执行职责时,劳动监察大队有权抓捕违法劳动用工行为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录用劳动者,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该规定,未按照规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监察机构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改正,还可以将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监察机构有权依法查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劳动监察机构发现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应当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况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劳动监察机构可以将其移送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处理。”
综上所述,劳动监察大队有权抓捕违法劳动用工行为的人,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维护劳动用工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同时,法律也对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授权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查处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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