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劳动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在派遣单位的管理和监督下,将自己招募的劳动者(以下简称“派遣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劳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在中国,劳动派遣人数是有限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协议应当明确约定派遣期限和派遣岗位,不得将用人单位的全部或者主要岗位以劳务派遣形式招用劳动者。”
换言之,用人单位不能将全部或主要岗位以劳务派遣形式招用劳动者。这就意味着,劳务派遣人数是受到限制的。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用工单位的实际需要和派遣劳动者的实际情况,合理控制派遣人数,不得超过用工单位同类岗位工作人员总数的百分之十。”
这就进一步限定了劳务派遣人数,不能超过用工单位同类岗位工作人员总数的百分之十。
综上所述,中国法律对劳动派遣人数是有限定的。用人单位不能将全部或主要岗位以劳务派遣形式招用劳动者,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人数也不能超过用工单位同类岗位工作人员总数的百分之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