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在中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如果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是否还有赔偿的权利呢?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依照下列情形给予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不给予经济补偿;
二、劳动者因工伤或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经工伤鉴定或者医疗机构诊断确认,需要调整工作岗位或者工作,用人单位无法调整的,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给予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给予劳动者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工龄,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一个年以上不满十年的工龄,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十年以上的工龄,四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未依照法律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总之,根据中国法律,劳动终止后劳动者是有权获得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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