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看大门是否属于劳动关系,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根据中国法律,看大门可以被视为一种劳动关系。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劳动者依法对用人单位从事劳动,获取报酬的社会经济关系。看大门的工作性质是为用人单位提供门卫服务,用人单位支付报酬,因此符合劳动关系的基本要素。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的,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劳动关系的书面合同。看大门的工作通常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方面的内容,这也是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之一。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缴纳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并与劳动者约定社会保险关系。看大门的工作通常也需要缴纳社保费用,这也是劳动关系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
综上所述,看大门可以被视为一种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看门人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费用,保障看门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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