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调解应当以自愿、公正、及时、便捷为原则,有庭前调解的程序。
庭前调解是指在仲裁庭开庭审理前,由仲裁机构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的程序。在庭前调解中,调解员会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并提出中立的建议,协助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庭前调解的目的是尽可能地解决争议,减少诉讼成本,缩短诉讼时间。
庭前调解的程序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双方当事人提交调解申请;
仲裁机构安排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
如达成调解协议,由调解员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如未达成调解协议,仲裁机构继续进行仲裁程序。
庭前调解在劳动争议解决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能够有效地解决争议,减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因此,在劳动争议解决中,双方当事人应当积极参与庭前调解,尽可能地达成调解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审理前,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继续进行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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