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的,明确劳动者从事的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违约责任等基本事项的协议。
而承揽关系是指委托人与承揽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委托人向承揽人支付报酬,要求承揽人按照约定完成工作。承揽人在完成工作时,享有一定的自主权,可以自行决定工作方式、时间等,不受委托人直接控制。
因此,承揽关系与劳动关系有本质区别。在承揽关系中,承揽人不属于委托人的用工范围,不享有劳动者的权利,也不承担劳动者的义务。而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员工,享有劳动者的权利,承担劳动者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本法所称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确定双方劳动关系的协议。因此,承揽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也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保护。
综上所述,承揽关系与劳动关系不同,承揽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因此,委托人与承揽人之间的承揽关系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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