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工资打多了可以不还吗?这是许多人都会遇到的问题。有些人可能会认为,既然工资已经打到了自己的账户上,那么就是自己的钱了,不需要还回去。但是,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下面我们来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那就是工资是劳动者的合法收入,雇主在支付工资时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工资打多了,那么劳动者并没有获得合法的收入。此时,劳动者应该主动和雇主联系,说明情况并退回多余的部分。如果劳动者不退回多余的部分,那么就属于侵占了雇主的财产,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停发其工资:(一)未按规定时间到岗上班的;(二)未经批准擅自缺勤或者旷工的;(三)迟到、早退、旷工或者工作中发生事故、质量问题等情形的,因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看出,如果劳动者不退回多余的工资,就属于未按规定时间到岗上班的情形之一,雇主可以停发其工资。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工资打多了是需要还回去的。如果劳动者不退回多余的部分,就属于侵占雇主的财产,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劳动者不退回多余的工资,雇主可以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停发工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停发其工资:(一)未按规定时间到岗上班的;(二)未经批准擅自缺勤或者旷工的;(三)迟到、早退、旷工或者工作中发生事故、质量问题等情形的,因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