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保密协议书
甲方(保密方):
地址:
电话:
乙方(接受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保密信息,达成以下保密协议:
一、保密信息的范围
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商业计划、财务数据、市场情报、客户信息、员工信息等。
2. 保密信息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书面、电子邮件、传真、磁盘、光盘等。
二、保密义务
1. 乙方承诺对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露;
2. 乙方承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保密信息不被非法获取、使用或泄露;
3. 乙方承诺在合同终止后,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保密信息不再具有保密性为止。
三、违约责任
1. 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的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2.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双方应当协商续签或变更;
3.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或被终止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处理保密信息。
甲方(保密方):
签字(盖章):
日期:
乙方(接受方):
签字(盖章):
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