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有劳动合同就有劳动关系吗?这是许多人都关心的问题。简单来说,有劳动合同就意味着有劳动关系吗?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只要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建立了劳动关系。
但是,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采取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雇佣员工,这种情况下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呢?答案依然是肯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未履行书面劳动合同约定的,视为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也就意味着存在劳动关系。
总之,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就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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