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的,约定双方在劳动关系中应当履行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那么,根据中国法律,劳动合同要去劳动局盖章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交付劳动者,并应当在劳动合同中记载下列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违约责任等事项。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将一份劳动合同存档,并应当将存档的劳动合同副本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需要在劳动行政部门备案,但不需要去劳动局盖章。具体备案流程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交付劳动者,并应当在劳动合同中记载下列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违约责任等事项。用人单位应当将一份劳动合同存档,并应当将存档的劳动合同副本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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