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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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的,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两种形式。那么,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补给劳动局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劳动合同的一式两份交给劳动者,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用人单位应当保存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不需要将劳动合同补给劳动局。但是,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备案,并应当将备案情况告知劳动者。
备案的具体流程是: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生效前将劳动合同备案,备案地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备案时,用人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劳动合同、劳动者身份证明、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备案后,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告知用人单位备案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生效前,将劳动合同的全部条款告知劳动者,并经劳动者确认。如果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的全部条款告知劳动者,或者告知不真实,劳动合同自劳动者确认之日起生效。因此,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仔细阅读并确认劳动合同的所有条款,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备案,并应当将备案情况告知劳动者。同时,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仔细阅读并确认劳动合同的所有条款,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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