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劳动仲裁要打官司吗?这是很多人面临的问题。工人正在抗议可能正是因为工资、加班费等问题而进行维权。那么,劳动仲裁是否需要打官司呢?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或仲裁,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方式。在中国,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是由政府设立的,负责处理劳动争议。如果在劳动仲裁中,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那么这个协议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仲裁委员会作出了仲裁裁决,那么这个裁决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那么,是否需要打官司呢?事实上,如果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双方都能够接受,那么就不需要打官司了。但是,如果一方不接受仲裁裁决,或者裁决无法执行,那么就需要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不满意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如果当事人不提起诉讼,或者提起诉讼后撤诉,那么仲裁裁决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必须履行。
最后,我们需要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因此,无论是仲裁裁决还是法院判决,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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