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一般来说,如果要恢复劳动关系的话可以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资料进行恢复,或者也可以拿仲裁的裁决书或者法院判决书要求用人单位恢复劳动关系,而且要注意的是这个劳动关系的恢复是可以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的。
怎样恢复劳动合同关系
恢复劳动关系的手续有根据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仲裁的裁决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判决应当恢复劳动关系的,那么员工和企业的劳动关系自该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自然恢复,恢复的效力溯及到用人单位一方违法解除之日,那么对于这段时间的工资待遇相关福利都应该足额的补发给员工。
怎样确定是否属于劳动关系认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就形成劳动关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辞退和辞职具体有哪些区别?
1.辞职和辞退行为主体不同
辞职的行为主体只能是职工个人,辞退的行为主体只能是单位。因此,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职工与单位之间行政隶属关系的解除,只要不是职工主动,就不能构成辞职;不是单位主动,就不能构成辞退。
2. 辞职和辞退和政策支持和政策约束不同。
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在赋于(或承认)职工和单位以辞职和辞退的权力这些规定对辞职辞退的作用概括为政策支持和政策约束两类。所谓政策支持,指的是有关的政策法规对辞职辞退行为的成立给以支持;政策约束指的是有关的政策法规使辞职辞退行为不能成立或对其在立附加条件。
3. 辞职和辞退成立的事由在性质上不同。
辞职和辞退虽然都是中性行为,没有惩处方的含义,但辞职和辞退能够成立所依据的事由在性质上有明显的不同。以目前的政策法规来看,辞退成立的法定事由,绝大部分是属于职工本人有程度不同的违纪行为。辞职却不是这样。
4. 辞职和辞退的程序不同。
辞职首先要由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而辞退单位无需向任何人提出申请。而因辞退发生争议的时间,最长也只能是在单位向被辞退职工签发辞退证明书后。实际情况中,有极少数单位或办事人员就是利用这种程序上的不同来达到不正当的目的,阻挠职工的合理辞职。
5. 辞退和辞职涉及的经济偿付不同。
做为被辞退者一定时间内的生活保障和其在本单位工作的补偿,单位需按有关政策的规定向被辞退职工支付法定数额的辞退费。而辞职职工不需向单位偿付任何费用(培训费除外)。在培训费方面,辞职人员需按规定向单位偿付自已使用过的培训费,对于辞退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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