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很多单位为了节约成本,和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承诺书,这个在法律上其实是无效的。
人社部多次明确,员工放弃社保单位是不能免责的
为什么呢?因为缴纳社保是单位应尽的法律义务,不可以与员工约定而免去自己的责任,如果你的单位未缴纳社保的原因导致你辞职,单位不仅要给你补缴社保,还要支付赔偿金,具体怎么操作
第一,去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要求单位限期改正;
第二,如果说单位改正不了,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最后,人民法院判决书下来了,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