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答案:可以
一、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由用人单位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特殊情况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特殊情况包括:
1、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拒绝或拖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用人单位已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认定结果不正确;
4、用人单位已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工伤保险基金已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5、用人单位关闭、破产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无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提前提出好处
提前提出工伤赔偿申请可以带来以下好处:
1、确保工伤人员及时获得工伤保险待遇,保障其合法权益;
2、避免用人单位拖延或拒绝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导致工伤人员无法及时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3、及时了解工伤认定结果,方便后续的工伤待遇申领和劳动争议处理。
四、程序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书;
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工伤事故发生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事故报告等;
4、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