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私人贷款可以同时索赔利息和违约金。贷款人和借款人同意逾期利率,同意违约金或其他费用,贷款人可以选择索赔逾期利息、违约金或其他费用,也可以一起索赔,但总额超过合同一年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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