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1、借据应当明确借款人和借款人的法定全名;贷款金额应当明确,包括大写、小写金额;贷款期限应当明确,包括贷款的起止日期和明确的贷款期限。2、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的规定,除自然人之间另有约定外,贷款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贷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贷款类型、货币、用途、金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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