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各种新型金融产品层出不穷,其中现金巴士便是备受关注的一种。然而,一些不良商家在销售现金巴士时,宣传其“无需还款”,引诱消费者贷款后不还款。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商业道德,更是违法的。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任何借款行为都必须还款,否则将面临法律制裁。《合同法》规定:“借款合同是一方向另一方借款人借款,借款人必须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归还借款。”这就意味着,无论是借款合同还是其他形式的借款,借款人都有还款的义务。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物的,以诈骗论处。”如果消费者贷款后不还款,构成了欺诈行为,将面临刑事责任。
因此,现金巴士可以不还款的说法是完全错误的,不仅违反了商业道德,更是违法的行为。消费者在选择金融产品时,应当理性对待各种宣传,避免被不良商家误导。
法律依据:
《合同法》 借款合同是一方向另一方借款人借款,借款人必须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归还借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物的,以诈骗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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