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借书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归还借阅的图书。如果借书人逾期未归还,图书馆有权要求其归还,并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追缴。同时,借书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果借书人拒不归还图书并且拒不履行违约责任,图书馆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将借书人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形成个人信用档案。这个档案将对借书人的信用记录产生不良影响,可能会影响借书人的个人信用评级和信用贷款等方面的申请。
因此,我们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按时归还借阅的图书。这不仅是一种文明的行为,也是一种对社会的负责任的态度。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