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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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民法典设立人是二个人的,是否享有连带债权,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有什么不同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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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设立人是二个人的,是否享有连带债权
民法典规定,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五条【法人设立行为的法律后果】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未注明被借款人的借条可以被当作借款证据吗?
未注明被借款人的借条可以被当作借款证据,但由于此时借条有瑕疵,故此还需要提交以下佐证性证据:
1、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
如果是现金方式支付的,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或可以在场证明的人等。
2、主张债权的证据收集曾向借款人要过钱的证据,可以是对方书面形式的还款计划,也可以是录音、录像的形式证明自己曾多次向对方要求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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