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尊敬的法院:
我系被告,就原告提起的诉讼,特此向贵庭提出驳回起诉状书,理由如下:
原告与我之间不存在借贷关系。根据我所掌握的相关证据,包括银行对账单、交易记录等,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原告向我提供过贷款。原告所提起的诉讼缺乏事实依据,应当被驳回。
原告提起的诉讼超过了诉讼时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贷关系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而原告提起诉讼的时间已经超过了该时效,原告的诉讼请求应当被驳回。
第三,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支持其诉讼请求。根据我对原告提供的证据的审查,发现其中存在疑点和不合理之处。例如,原告提供的借款合同存在虚假之处,签字的时间和地点与实际情况不符。原告所提供的证据应当被视为无效,其诉讼请求应当被驳回。
原告提起的诉讼请求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我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原告提起的诉讼请求违反了借贷合同的约定,且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对借贷行为的限制。原告的诉讼请求应当被驳回。
根据上述理由,我请求贵庭驳回原告的起诉状,并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特此申请。
被告: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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