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丈夫欠债妻子是否承担还款责任,关键要看丈夫借款的性质。
1、丈夫欠债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有偿还的义务。
2、丈夫欠债用于个人开支或从事赌博、高利贷等非法活动,妻子不知道丈夫欠债,这属于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不负责偿还。
3、丈夫欠债发生在婚前,是他的个人债务,妻子不承担还款责任。
4、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财产分配和归属达成协议,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的债务由各自承担,妻子就不必承担还款责任。
总之,如果丈夫的欠款是属于双方的,那么就是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果是属于丈夫一人所为的,可以拒绝替其还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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