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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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尤其是对于夫妻双方都有孩子的家庭来说。在离婚后,夫妻双方需要考虑到孩子的抚养问题,如何分配孩子的抚养权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本文将从法律角度来探讨离婚小孩抚养权的分配问题。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应当协商确定子女的抚养、教育、往来和探视等事项。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子女的抚养权应当由母亲行使。如果母亲无法行使抚养权或者不适宜行使抚养权的情况下,应当由父亲行使。如果父母双方都无法行使抚养权,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或者有关机构行使。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对于夫妻双方共同抚养的子女,应当协商确定一个主要抚养人。主要抚养人应当负责子女的日常抚养和教育,并且应当享有子女的抚养费。非主要抚养人应当按照协议或者判决支付抚养费,并且有权与子女往来和探视。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对于子女的抚养费,应当由父母双方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和父母的经济能力协商确定。如果父母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离婚小孩抚养权的分配问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要考虑到很多因素,如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经济能力、抚养人的能力等等。在处理这个问题的时候,应当尽量遵循法律的规定,以保证子女的权益得到最大的保障。夫妻双方应当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商,尽量达成一致意见,以减少对子女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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