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查阅、复制、摘抄和案件相关的案卷材料,辩护律师在刑事案件当中的辩护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且不管案件进展到了哪个阶段,辩护律师都可以和犯罪嫌疑人会见,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时间和次数是不受限制的。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做什么?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件的案卷材料。
《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审查起诉阶段嫌疑人病危可以不起诉吗?
审查起诉阶段嫌疑人病危的,不是不予起诉的法定条件,刑事案件不予起诉的法定情形是: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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